为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便于对各类涉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为您提供举报投诉的各类窗口。您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91-369098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传真电话:0991-3690980;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融创街127号 ,邮编:830000;
新疆卫生监督网站网址: www.xjwsjd.com
受理您的举报投诉后我们将您的举报投诉及时送交相关卫生监督机构及我所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对您投诉举报的情况我们予以保密,以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举报投诉事项属于卫生监督部门监督管理的事务;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投诉举报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内容简明扼要,事实清楚;投诉举报人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
卫生监督投诉举报职责范围包括:涉及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和医疗执业等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您发现上述任何一种问题或情况时,您可以选择您认为最适当、最便捷的方式向我们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投诉或举报,您也可以向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接到您的举报投诉受理后,我们将按照《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举报投诉处理办法》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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