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来,昌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医疗服务秩序有了明显改善,得到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的高度认可。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州卫生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州计划生育委员会、昌吉军分区后勤部六个部门联合组成的自治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昌吉回族自治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成立了四个专项领导小组,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各自分工与职责,不定期召开联席或专题会议,听取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
二是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昌吉州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以县(市)城镇为中心,辐射乡村及牧区、矿山等偏远地区,以药店、宾馆会议室、影剧院、学校运动馆、早、集市、医疗器械销售场所为重点,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在做好“拉网式”普查专项整治基础上,特别加强了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以及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监督检查,将长期专项行动与短期集中整治相结合,确保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大力宣传,形成全社会监督的氛围。及时报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先后编写《昌吉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0余期,收集整理全州十大非法行医典型案例在《昌吉日报》予以公布曝光,针对不同人群先后印制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对非法行医的类型、表现形式等内容进行宣传,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单上公布全州各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举报投诉电话,昌吉州卫生监督所专门设立了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积极举报投诉。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法制观念和监管能力。先后派20余人次参加了卫生部、自治区的专题培训和交流学习,组织县市医疗卫生监督骨干进行16种违法行为的现场带教培训,制作医疗卫生监督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卡和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模板,规范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和要点,同时选派业务骨干,先后为6家医院和三个县市集中组织的个体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会议上讲课,听课人数累计达3000余人。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协调卫生、工商、广播电视等部门,加强对非法医疗广告的整治,联合计生部门,对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B超诊疗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对院外出生补办再生医学证明的产妇及接生人员进行核查,制作了《大型集会公共场所告知书》,规范宾馆会议室、影剧院、医疗器械销售点等公共场所非法义诊活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了假借虚假宣传,打着各种“学会”、“协会”、“医药科研单位”、“中国医师万里行”、肝病最新科学技术成果展和军队科研项目等为幌子的非法科研涉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六是整顿与规范双管齐下,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准入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县市打击非法行医综合督查和综合考评,建立规范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推行医疗服务监督法人约谈制度,加强执法机构与医疗机构决策层的沟通,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的长效机制,提升医疗卫生监督执法效率。
昌吉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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