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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报指南
时间:2016-08-03     阅读: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报指南

受理事项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受理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

负责人

姓名:李栗              联系电话:09918555079

承办人

姓名:李栗       米合古丽·阿不都热依     李晓倩

办理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苇湖梁街道立井东社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3楼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A3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全天  103000183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依据种类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需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目录

一、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1);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

4、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证明(复印件);

5、相关仪器设备清单一式2份;

6、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及其检测能力对比表》一式2份;

8、承诺书;

9、审定单位简介。

二、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应提交以下材料: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2);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4、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4年以来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总结报告;

5、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

6、相关仪器设备清单一式2份;

7、《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及其检测能力对比表》(附件2)一式2份;

8、承诺书。

三、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

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2(附件3);

2、公安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情况证明材料,或者单位主管(上级)部门出具的任命决定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

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延续或变更其他核准项目的,需重新申请资质审定。

办事条件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由法人授权的机构;

二、具备相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条件和能力。

办事程序

一、自治区辖区内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登录新疆卫生监督网下载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站网上办理(网址: https://zwfw.xinjiang.gov.cn/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延续或变更)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专业科室进行审查、经专家评审及现场考核,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出具审核意见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对材料不全在收到资格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审查资格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要求的不予核发,告知不予核发的原因。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信息在新疆卫生监督网站上予以公示。

办事时限

法定期限15工作日。(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卫生许可规定的时限内)

自定期限□

审核事项有无数量限制

有□

是否需要到其他机关办理相关许可事宜

是□ 相关机关的名称:

收费

行政许可不收取费用。

结果告知

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告知申请单位

办事纪律

一、明确科室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政策把关,热情接待管理相对人,耐心细致解释有关的问题,积极为管理相对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1.承办科室领导监督;2.局领导监督;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

外部监督:1.自治区人民政府监督;2.人民法院监督; 3.社会监督。

申诉方式

一、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督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处:0991-85655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991-8560140































































































  

附件: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 

         2.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申请表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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