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事项 |
权限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颁发 |
受理 机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乌鲁木齐市龙泉街191号 |
负责人 |
姓名:李栗 联系电话:0991-8555079 |
承办人 |
姓名:沙拉木 联系电话:0991-8555079 |
办事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 4、《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 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
依据 种类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需提交的相关文书材料目录 |
一、申请生产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所提供资料需用A4纸打印和装订为A4纸大小,每页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与申报材料内容和序号顺序完全相同的电子文档(doc、jpg、PDF、Tiff格式均可)。 (一)承诺书、法人委托代理书(签字);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申请表》; (三)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应当注明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用途等信息; (六)产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卫生制度、产品检验制度; (七)企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当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编制; ②标准文本应当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及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规定,规范性引用文件应当包括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注:生产企业没有备案产品企业标准的,可提供国家标准) (八)产品材料及配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减); 1、管材和管件、密封止水材料。 ①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主要原料质量等级); ②类型及规格; ③适用范围(适用水压和供水类型); ④使用年限。 2、蓄水容器。 ①材料成分(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②防护材料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③使用方法; ④板块、胶条、支架的材质及组装要求; ⑤材料的使用年限。 3、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 ①功能; ②水流程图; ③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量、使用年限; ④适用水质范围; ⑤技术参数。 4、防护材料。 ①配方中主要成份(化学名及所占比例); ②使用方法(含各组份配比、表干和实干时间,热固化涂料标注固化方法及时间); ③有效存放时间; ④适用范围; ⑤使用年限。 5、水处理材料。 ①功能; ②配方所有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③适用范围; ④有效期。 6、化学处理剂。 ①功能; ②配方所有成份(化学名及成份比例); ③适用范围; ④有效期(消毒剂应当提交稳定性试验报告); ⑤技术参数(应当说明产品使用时最大投加量,以及相应的有毒有害杂质或单体的含量)。 7、水质处理器。 ①功能; ②水处理工艺; ③各主要处理单元与所用材料名称、规格、用量及使用年限; ④适用水质范围; ⑤额定总净水量、净水流量、工作压力或进水压力(反渗透和纳滤净水器应当写明进水压力范围,软水机应当标明再生周期); ⑥A系列产品应当描述各产品外观差异,B系列应当描述各产品水处理部件差异及技术参数; ⑦大型设备应当标注重量、外观尺寸。 8、饮用水消毒设备。 ①功能; ②饮用水消毒处理工艺; ③各处理单元及所用材料名称、规格、使用年限; ④适用水质范围。 (九)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应当包括原料验收至成品入库的生产全过程简要文字叙述及流程图; (十)产品标签(铭牌)和说明书标注内容应当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1、产品名称。 2、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3、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4、产品执行标准号。 5、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6、注意事项和/或警示用语。 7、以下产品还应当标注相应的主要技术参数: 水质处理器:进出水水质要求、净水流量、额定总净水量、工作(进水)压力。 饮用水消毒设备:有效成分及产生量、浓度。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应当标注原料转化率;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应当标注处理水量,紫外线消毒器还应当标注紫外灯管使用寿命。 无负压供水设备:设备功率、供水量。 饮水机铭牌上应标明制冷功率、制热功率; 水处理材料:主要性能、精度、规格尺寸。 化学处理剂:主要成分、性状、净重、有效期。 防护材料:主要成分、颜色、净重、有效期。 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材质、规格、公称压力。 密封、止水材料:材质、规格。 注:受标签和铭牌面积限制,以上内容无法完全在标签和铭牌上标识的,可将有关内容在说明书中表明。 (十一)产品说明书标注内容应当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1、产品名称。 2、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3、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4、产品执行标准号。 5、产品功能。 6、适用范围。 7、使用方法。 8、注意事项。 9、根据产品特点,还应标明以下主要质量指标及主要技术参数: 水质处理器:主要成分或部件;滤料和膜组件的使用寿命;净水流量、额定总净水量(软水机等标注再生周期)、工作(进水)压力、进出水水质要求;水处理工艺;结构示意图;系列产品要说明各型号的差异。 饮用水消毒设备:有效成分及产生量、浓度、投加量,水处理工艺,结构示意图,主要部件材质、规格;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还需标明原料使用标准及质量要求、原料转化率,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还需标明处理水量,紫外线消毒器还需标明紫外灯管使用寿命。 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主要成分或部件、设备功率、供水量(饮水机除外)、结构示意图。 水处理材料:产品规格、净水效果及其他主要性能指标。 化学处理剂:主要成分、最大安全投加量及单体残留量、有效期限。 防护材料:主要成分,表干时间、实干时间(热固化涂料注明固化方法及时间)。 管材管件、止水材料:产品规格以及与卫生安全相关的内容。 (十二)产品中与水接触主要材料的卫生安全性文件,应当为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检验报告有效期2年,必须注明所检材料或部件的品牌、规格及颜色等特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中的材料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材料中所使用的材料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一致。 (十三)生产车间平面布局图应当包括各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检验室等,生产车间内应当标注生产设备。不同产品的生产车间和设备应当分别标明。 (十四)产品名称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提供商标注册或受理证明; (十五)产品彩色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的照片应与送检产品一致; 2、管材和管件应当提交样品片段的照片,并显示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3、蓄水容器、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密封止水材料、水处理材料、水质处理器应当提交整个产品的照片,并显示各主要单元和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4、防护材料、化学处理剂应提交用250ml透明玻璃瓶盛装(有避光等特殊要求的除外)的样品照片,玻璃瓶上应贴有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的标签。 (十六)提供产品技术信息(包括:产品说明、主要成份或 部件、使用范围、注意事项),内容应简明扼要,表达准确; (十七)产品检验报告;(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样品采样单、样品检验申请单、样品受理通知单) (十八)申报产品以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除按规定提交资料外,还应提交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原件)和被委托方的与委托产品同类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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