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行政处罚>> 执法依据>> 正文
医疗卫生监督抽查事项现场检查执法指南
时间:2021-11-05     阅读:

(一)检查事项:医疗卫生监督

(二)检查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

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证情况,是否超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2.医疗机构是否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3.诊疗相关行为是否规范;

4.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5.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

(四)检查程序:实施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示执法证件。

检查结果的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五)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六)检查中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新ICP备 07001923号

举报投诉电话:0991-3690980 许可查询电话:0991-8555079

网站标识码:6500000054 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融创街127号 邮编:830011

总访问量: 000175792

  • 手机网站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