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办妇社函〔201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我部决定成立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供参考。请结合实际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附件: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分工.doc
卫生部办公室
附件
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组成
组 长:陈 竺 卫生部部长
副组长:马晓伟 卫生部副部长
刘 谦 卫生部副部长
成 员:邓海华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
常继乐 卫生部人事司副司长
王玉洵 卫生部规财司副巡视员
赵 宁 卫生部政法司副司长
聂春雷 卫生部农卫司副司长
秦怀金 卫生部妇社司司长
傅 卫 卫生部妇社司副司长
赵明钢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
孙 阳 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
齐贵新 卫生部监督局副局长
郑 宏 卫生部药政司司长
刘登峰 卫生部科教司副司长
任明辉 卫生部国际司司长
申红中 监察局副局长
梁晓峰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
张 彤 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主任
高小蔷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妇社司,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 秦怀金 卫生部妇社司司长
办公室副主任:傅 卫 卫生部妇社司副司长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审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以下简称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等,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管理集中整治等重大活动。
三、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卫生部办公厅:负责协调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相关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卫生部人事司:负责协调辅助生殖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卫生部规财司:配合做好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相关政策建议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做好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经费预算申请工作。
卫生部政法司: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呈报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法制宣传教育。
卫生部农卫司:研究辅助生殖技术纳入新农合相关政策。
卫生部妇社司:研究拟定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等;组织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订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管理办法、建设标准等;拟定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及技术人员在岗(职)培训计划;拟定不孕不育主要疾病的防治规划;负责辅助生殖技术实施监督管理、信息管理;负责辅助生殖技术相关项目的管理;协助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
卫生部医政司:负责协助拟定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标准和规范。
卫生部医管司:负责将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院纳入全国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协助建立相关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协助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卫生部监督局:负责组织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卫生部药政司:负责辅助生殖技术工作相关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卫生部科教司:组织协调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科研项目的实施,以及岗位人员培训。
卫生部国际司:负责辅助生殖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
卫生部监察局:负责协调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卫生行政人员和医疗机构负责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疾控中心(具体工作由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中心承担):为制定、修改和完善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等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卫生部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管理调研、培训,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等。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协助卫生部承担辅助生殖技术相关卫生监督培训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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