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经请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意,我局决定自2021年7月12日起正式在“新疆卫生监督”网启用医疗广告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疗广告受理方式:
(1)窗口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
接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99号益民大厦
(2)网上接收
“新疆卫生监督”网(网址:http://www.xjwsjd.com/)→“网上受理”→“新疆卫生行政审批备案网上管理系统”
(3)信函接收
接收部门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大厅
接收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99号益民大厦
邮政编码:830000
二、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卫生监督”网“办事指南”
三、医疗机构在“新疆卫生监督”网(网址:http://www.xjwsjd.com/)→“网上受理”→“新疆卫生行政审批备案网上管理系统”注册相关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电子文档(doc、jpg、PDF、Tiff格式均可)及音、视频文档(mp3、mp4、MPEG,VOD,DVD)。
四、办理完结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当面领取或快递送达的方式接收审查证明。
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