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的通告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7-07-26
新卫通发〔2017〕8号
为规范我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委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经2017年6月29日第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7月15日起实施。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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