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卫生监督执法 护卫人民生命健康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23-05-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和指导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根据《塔城地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塔地党办[2022]3号文件精神,塔城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3年3月27日至4月13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检查组采用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沟通交流等方式,紧紧围绕医疗垃圾处理、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工作中监督员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立即立案查处,对涉及法律部法规及时宣教,并采用调查问卷方式了解监管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积极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个人提升环保意识,严格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切实实现“查一家单位,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

此次检查,共计检查各类场所57户次,发现问题110条,立查立改88条,限期整改22条,下达监督意见书65份,立案20起,收取调查问卷5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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