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服务为了您手中那一杯“放心水”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0-08-10

 

为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按照《2010年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抽检计划》要求,83日,克拉玛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市4个水处理站的水厂水和6个供水管网的末梢水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水样采集选择有代表性的10个点(重油公司、长征路、幸福路、三坪镇、炼油厂、乌尔禾、供水泵站、三坪水厂、首站、乌尔禾水厂),对生活饮用水进行12项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氏菌、、游离余氯、耗氧量)的检测。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地防护,卫生组织制度建立情况,水质的消毒净化,卫生许可证办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查体情况等。

从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市政供水单位卫生组织制度健全,在卫生管理、水质检测、水污染应急预警、应急处理等方面均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和措施来保障供水卫生安全。针对我市生活饮用水供水现状,我市卫生监督机构将进一步加强对供水单位供管水从业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宣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推动新标准尽快实施。同时,每月将水质抽检结果在克拉玛依市卫生监督网进行公示,对水质不合格的供水单位在媒体公开曝光。

克拉玛依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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