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和自治区的健康新疆建设规划,凝心聚力,扎实推进,一步一步把美好愿景变为现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放、管、服”精神,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原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等法规规章要求,我局在11月1日召开了2018年度乌鲁木齐市及周边地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例会,进一步加大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按照例会议程安排,首先由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场所与饮用水监督科科长周玉村向参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通报了2018年开展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以及日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在全疆各地州的分布和产品种类等情况,总结分析了全疆涉水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其次由主任科员董先杰就2018年简化的涉水产品许可内容做了解释说明。其后,参会单位负责人就涉水产品监督执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同我局进行了沟通、交流和探讨,帕尔哈提·买斯地克调研员和周玉村科长对提出的涉水产品有关法律问题依法依规做出了解答。
最后,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调研员帕尔哈提·买斯地克同志代表执法局党委对参会代表的到来表示欢迎,对各位代表对我局涉水产品监督执法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结合自己三十多年的监督执法经验就涉水企业在卫生安全、守法生产、诚信建企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希望企业越做越规范,越做越红火,为“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通过定期召开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对人工作例会,向企业负责人宣贯了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放、管、服”政策精神,提高了涉水产品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规范了涉水产品的卫生管理工作, 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在拉近了企业与执法部门关系的同时也是对我们卫生执法工作的一次监督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