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完成塔城地区、伊犁州职业卫生“双随机”抽查工作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8-09-19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8]3号),2018827日至91日,我局组织人员对塔城地区、伊犁州进行了2018年下半年职业卫生“双随机”抽查

本次抽查塔城地区、伊犁州所辖2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2家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据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要求,从依法执业、履行法定义务和规范开展技术服务等10个方面,对被抽查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给予当场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为推动地州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对上述两地州6名监督员进行了职业卫生“双随机”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

通过抽查进一步掌握了我区职业卫生工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督促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同时了解基层职业卫生“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为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和提高基层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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