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原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做好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委决定开展2017年第一阶段委发证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11月28日-12月1日,第一阶段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工作拉开序幕。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纪检书记郝小易同志主持开幕式,党委书记曾平华同志出席开幕式并讲话,调研员帕尔哈提·买斯地克同志出席开幕式。
会上,曾平华同志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意识,一是要依法监管,切实提高对放射防护工作的认识。要把加强放射卫生管理工作做扎实,落实到位。放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放射防护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转变观念,消除各种麻痺思想,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为了自身和受检者的健康安全,提高放射防护意识。二是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大放射防护监管力度。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增强医疗机构法律意识和放射防护管理意识,重视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工作。三是要落实制度规范,加强医疗机构自身放射防护管理。各医疗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本单位放射防护投入,落实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建立和完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此次培训班还邀请到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等多位知名放射卫生防护和放射诊疗专家,从放射监督法律知识、放射防护知识、介入放射学相关知识和放射核医学等多个方面对参培学员进行授课。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共计500余人参加了此次第一阶段培训班。
通过此次培训,参培的放射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认识,增强了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委发证医院的放射诊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