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在行动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7-10-22
 

为了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经营活动,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于今年4月开始结合“双随机”和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对乌鲁木齐辖区31家自治区卫计委和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发证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美容机构和核准医疗美容科目的医疗机构是否超核准诊疗范围行医,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和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行为。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跟踪随访,有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确保整改到位。

821日,自治区卫计委、新疆网信办等7部门下发《自治区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79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研究讨论,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新卫监字〔201763号)。进一步明确本局开展的工作目标、检查对象、工作内容、工作机制。设立了举报投诉专线对外公布,明确受理举报投诉和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移交、转办程序,并定期对互联网上的搜索引擎、网站、QQ群等进行医疗美容不良信息监测,同时申请资金在监督网站上单独设置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专栏进行科普宣传。9月初,我局派出督导组赴阿勒泰地区,对地区、市、县三级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双随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乌鲁木齐辖区31家自治区卫计委和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发证的医疗机构召开“医疗机构负责人例会”,对近期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内容进行通报,要求每家医疗机构在会上对本机构的医疗美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汇报。向全区14个地州卫生监督机构下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宣传资料,并督促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另外,我局拟组织人员深入群众中去,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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