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阿勒泰地区和昌吉州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督导检查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7-10-20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达到“抽查少数、影响全部”的作用,努力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促进2017年度自治区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9月7日-9月23日对阿勒泰地区和昌吉州地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一、被监督单位管理情况,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及监督管理、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二、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工作情况,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手持终端)试点工作和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工作、国家 “双随机” 监督抽样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涉水产品监督等七个方面内容。

此次督查被监督单位32家,其中公共场所27家,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0份。公共场所中住宿业10家 ,沐浴场所4家,游泳场所2家,美容美发场所11家,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抽查集中式供水单位5家,对发现的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所意见书3份。同时对两地州卫生8家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督查,其中2家地州级本级机构,6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中,通过对各机构调查询问,各地区能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要求,进行信息的及时上报工作。手持执法终端机的使用已经逐步开始使用,但个别地区使用率不高,需要进一步提高利用率。国家 “双随机” 监督抽样工作均能按规定及时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基层网络已经建成,各项基础工作已逐步规范。地州卫生监督机构接管涉水产品企业日常性卫生监管工作做到了有效的衔接。

通过现场交流,查阅档案资料,现场的督导检查,提高了基层卫生监督卫生监督员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增强了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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