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完成2016年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项目督导工作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6-12-22
为全面推动自治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项目督导工作的通知》新卫办疾控发(2016)16号, 2016年10月至12月,我所组织执法人员,会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家,对全区14个地州(市)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档案等方式,共抽查卫生行政部门13个、职业病报告管理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7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9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5家,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1家。督导组对照职业病报告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从组织管理、工作实施、报告完整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督导,针对检查中发现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各类数据资料质量不高,上报的个案体检数据信息不全和错项;基层职业病报告管理机构(县级疾控中心)缺乏专业人员,对职业病报告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责不明确;职业病报告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未衔接,造成职业病报告漏报、迟报等问题,督导组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报告机构进行反馈。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明确了职业病报告管理机构的职责,对健全自治区职业病报告网上直报系统,提高职业病报告机构法律意识和报告质量,推动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有序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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