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完成2016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6-11-15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121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61号)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分别于2016630711日,81518日对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监督抽检,按要求完成了抽检工作,并已将结果汇总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此次监督抽检了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20家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点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建档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并采集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200份风管内表面积尘、200份风管内表面微生物和20份冷却水,送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风管内表面积尘量、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和冷却水嗜肺军团菌卫生检测。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档案建立不完善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单位给予责令限期整改的意见,对1家连续两年检测不合格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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