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和田地区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试点单位验收工作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16-10-13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推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6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所组织12个地州及16个县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推广试点工作。

    925-929日我所应和田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田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皮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3家单位的申请,组成验收组,对和田地区开展验收工作。

验收组通过查阅了试点工作组织情况和考核使用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的监督员对手持执法终端和业务系统的应用和操作,进行综合评定及考核赋分。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验收评估办法进行,其中对试点工作组织情况验收小组主要采用了查看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培训记录、总结、档案、宣传材料和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手持执法终端和业务系统的应用与操作方面,则主要采用分专业抽考方式进行,做到了卫生监督执法各专业全覆盖,抽考人员达本单位一线监督员的50%以上。

经过严格的考核,3个试点单位均通过了验收。验收结果表明,对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推广试点工作,3个试点单位均进行了认真组织和精心策划,不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同时还认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的实施步骤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此次验收工作圆满完成,将进一步为各试点单位的验收提供依据,并为基础版卫生监督业务系统向一点带面向全疆推广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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