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新疆卫生监督所 发表时间:2023-08-25

序号

处罚文号或编号

单位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执行结果

处罚种类1

处罚种类2

3

新卫传罚【2023】3号

喀什地区肺科医院 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

1265310045804542XY

喀什地区肺科医院 喀什地区结核病防治所未按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2023年8月21日

完全履行

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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