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吐尔洪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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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放射科诊疗许可证 |
内容 | 敬爱的领导您好,我想办放射科诊疗许可证,1年前去喀什地区卫生监督所问情况,有关人员给我说:没有医学影像执业证,办不到放射科诊疗许可证。在打听过程中(伽师县卫生监督所),我们伽师县(全县)卫生系统范围没有一个人的医学影像执业证,但是全部公立医院都有放射科诊疗许可证,这是怎么回事? 谢谢 |
回复内容 |
吐尔洪江你好! 现就你质疑有关基层公立医院没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却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问题答复如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这是医疗机构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执业条件之一。 目前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缺乏放射影像医师的情况,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这些基层医疗机构不能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也就不能进行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针对这种情况,为解决基层群众就医难的问题,曾先后下发以下文件,解决放射诊疗许可工作中,基层医疗机构缺乏放射影像医师的情况。 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第二条第二款: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号)第二十六条:临床医师的执业范围可注册同一类别3个专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地点中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范围界定的批复》(卫医政函〔2012〕239号)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师执业范围核定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卫〔2012〕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第二条第二款中,“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有需要的,可以扩展到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基层医疗机构将从事放射诊断的人员按要求落实到位,缺乏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的问题就可以解决,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就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 放射卫生监督科 2017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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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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